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化,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也必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完善体制机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综治战线主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抓难题、补短板、强落实,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近日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提出,要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推动平安中国建设向纵深发展。
不断提高源头治理能力和水平
会议提出,各地要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树立安全与发展并重的理念,自觉把平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防控风险贯彻到规划、决策、监管各领域环节,确保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
各地在制定完善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等规划时,把公共安全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考量,规划好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增长机制,从起点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水平。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各地通过依法执行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程序,努力把决策过程变成尊重民意、化解民忧、维护民利的过程。
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让生命更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会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
各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分领域、分行业抓好防风险、化矛盾、保安全工作。
企事业单位在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的同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研发智能安防产品、预测预警违法犯罪、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人民群众是最广泛、最活跃的社会治理主体。
会议提出,要引导人民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既依靠理性有序文明开展活动、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又自觉承担知风化险、扶正祛邪、救死扶伤等责任,努力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海淀网友”“丰台劝导队”“大兴老街坊”……北京充分发挥群众优势,有力守护了首都和谐安宁;吉林通过“一案一奖、一事一奖”机制,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共建共享,打通了平安建设“最后一公里”。
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基层是平安中国建设的第一线,也是社会治理的活力之源。
会议提出,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建立健全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
各地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贯彻党的政策、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凝聚群众、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据了解,各地发挥好乡镇、街道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上来;同时,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完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治理机制,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问题。
浙江等地建立县、乡、村协商民主体系,对征地拆迁、公共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通过举行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变“少数人说了算”为“与群众商量办”,增强群众对决策的认可度。
江西省宜丰县在村党组织中推行“村民说事”制度,党员干部群众以“说事会”的形式,围绕本村大事小情进行民主商议、科学决策、承办落实和效果评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与此同时,各地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统筹好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派驻检察室和民政、信访等基层资源力量,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了基层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
不仅如此,各地还通过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网格,推动基层治理触角向每个角落延伸,实现了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的良好局面。
今天,在中国,60多万个村(社区)、200多万个网格中,近千万名网格员在保护基层平安、服务群众中不停奔波、尽职尽责,凝聚成基层治理的坚实底座,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中一道靓丽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