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作出全面部署。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毕敖阶苁榧堑闹匾凼觯颐亲龊眯路⒄菇锥蔚摹叭惫ぷ?、解决好“三农”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了大台阶,农村民生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同时要看到,我国城乡差距依然较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乡村发展过程中着力提高生产力、优化生产关系、创新生产方式,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是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农村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基础。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闭饩鸵笪颐呛敛欢〉丶岢趾图忧康扯浴叭惫ぷ鞯娜媪斓?,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面对“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各级党委要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以更大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在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做到乡村振兴为了人民、乡村振兴依靠人民、乡村振兴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汇聚起实现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农村在扩大内需中的巨大作用。一方面要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促进乡村发展政策法规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加快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基层治理手段与方式方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
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比嫱平绱逭裥耍匦肷钊牍岢孤涫迪敖阶苁榧侵匾不熬?,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统筹抓好重点难点,奋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尽管“三农”工作重心正在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历史性转移,但也要清醒看到,相当一部分脱贫群众的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只有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才能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才能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根据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利于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推进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加大农业对外开放力度。
推动乡村建设、改进乡村治理。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重要目标,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调动多元主体积极参与,齐心协力打造乡村建设新局面。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把握各地乡村发展的不同特点,注重?;ご炒迓浜拖绱逄厣缑玻莞鞯厍惶跫?、资源禀赋等的不同,加强分类指导,探索多样化发展模式,推动乡村发展更上一层楼。